【政策解读】关于《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信息来源: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12-10浏览次数:

解读人:省财政厅    

政策价值: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助推我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河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条件:

有效期限:

解读内容: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金融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助推我省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河北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体系

 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涵盖了企业挂牌上市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等五项奖补政策,支持对象包括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有关企业,着力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

 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对2018-2020年度在境内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新三板”、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300万元;对在境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对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其挂牌1年内的首次融资额,按不超过1‰的比例进行融资奖励,融资奖励金额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资产证券化奖励。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在河北省区域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发行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国基金业管理协会或省内发展改革部门登记备案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省内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3000万元、投资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河北省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在我省行政区划内设立从事金融业务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包括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对符合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到中小企业的创新信贷产品,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季度平均贷款余额3‰标准给予直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支持省内小微企业的创新产品,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其年度保费收入8%的标准给予直接奖励。每个创新产品奖励期限为3年。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对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企业产品投保经银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省级财政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政策效果

 自2015年来,我们密切财政金融合作,持续加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具体奖补办法,形成财政金融合力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这些政策在三年的执行期内,发挥了积极的引导撬动作用,成效明显。

 1、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年来,共拨付奖励资金近5亿元,支持657家企业挂牌上市,有效发挥了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企业挂牌上市数量、融资额显著提升,有效促进了我省实体经济发展。

 2、支持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采用后奖励的方式,对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和承销机构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三年来,累计对10家企业和12个承销机构资产证券化奖励2311万元,实现融资155.54亿元,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在支持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方面,政策效果明显。

 3、增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风险保障。财政保险协调发力,为企业提供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保障,对企业前三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参保综合责任保险,由省级财政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三年来,省级财政为43家首台(套)企业拨付保费补贴资金4689万元,提供风险保障18.57亿元。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仅提高了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也提振了用户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的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产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化和产业化推广问题。

 4、引导银行保险业创新金融产品。引导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农业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问题,对银行业创新产品,按季度贷款平均余额3‰给予奖励;对保险公司创新产品,按年度保费收入总额的8%给予奖励。三年来,对25家银行、11家保险公司的50个创新金融产品,省级奖励2838万元,撬动金融资金54.56亿元,提供1.5亿元的风险保障,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保护伞”,为农户生产经营系上了“安全带”,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5、支持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和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对实际投资我省企业和项目3000万元以上,持股超过6个月的股权投资基金,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1%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三年来,省级财政安排奖励资金5872万元,撬动19家基金公司投资我省190亿元。

 《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对原有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省财政厅将进一步落实好奖补政策,继续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助推河北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