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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信息来源:招商网 发布时间:2021-02-13浏览次数:

违法生产、运输、经营,以及燃放烟花爆竹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5、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两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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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自2月11日零时至2月12日16时,石家庄市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68起,依法处理嫌疑人417人。其中,行政拘留158人,罚款143人,批评教育1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