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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第七届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开始!符合条件快申报

信息来源:招商网 发布时间:2022-04-11浏览次数: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辖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以及党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我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评选。

区管拔尖人才管理期四年,每届期满到期后,自然终止管理,有新成果的,可按程序继续推荐。

二、推荐选拔条件

区管拔尖人才推荐对象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专业素质突出,业务技能拔尖,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相关条件者可报名参选。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列入推荐对象。具体分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四类进行选拔。


 

(一)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条件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或超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范围。

1.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合作奖)的主研人员。

2.获得一项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两项市(厅)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的主研人员。

3.取得一项发明专利或两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被实际应用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完成人。

4.在工业生产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引进消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经石家庄市主管部门评审居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或开发的新产品获得一次省(部)级优秀新产品奖,或获得两次市(厅)级优秀新产品奖,或研制开发的产品两次在省级专业性评比中获名牌产品称号,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研人员。

5.在农业方面,积极开发、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获得一项省(部)级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奖,或获得一项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并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的农业技术人员。

6.在建工行业,获得省级新工法或优秀样板工程奖的主研人员。

7.在设计方面,获得一项省优秀设计奖或两项市优秀设计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8.在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方面,获得一项省(部)级或两项市(厅)级教学成果奖,或获得一项省(部)级或两项市(厅)级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在全市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或主持完成两项市级课题结题;并同时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或至今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及以上,且现在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担任班主任期间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等次。

9.在医疗卫生方面,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同时获得市(厅)级三等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和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全市卫生技能大赛中取得前三名成绩的医务工作者。

10.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有独创性理论,直接培养(或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一枚铜牌或在全省重大比赛中获得一枚金牌(含团体),或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市级重大比赛中获得两次第一(含团体)的体育工作者。

11.在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艺振兴(繁荣)奖、燕赵群星奖,或在市以上宣传文化部门和文联及各协会主办的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奖者。

12.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获一次省好新闻二等奖,或获得两次省好新闻三等奖,或获得两次市好新闻一等奖的新闻工作者。

13.在政法工作中,获市(厅)级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或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案件和技术问题,获得市级以上系统荣誉称号者。

14.在其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市级以上评比中多次获奖,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选条件

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范围。

1.担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在企业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

2.具有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业绩突出,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3.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各类保险,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三)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条件

具有一定知识、技能或管理水平,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选拔范围。

1.思想政治素质高,善于管理,任现职期间村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社会稳定,群众拥护,工作业绩处于全区前列的村“两委”干部。

2.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科技含量在本地具有领先水平且对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者。

3.有真才实学,实践经验丰富,示范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在农业科技服务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在农业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行业有一技之长,创造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能手和能工巧匠。

5.在繁荣农村文化、兴办农村公益事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肯定。


 

(四)技能人才评选条件

在生产一线技术岗位,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纳入技能人才选拔范围。

1.获得一次全省或两次石家庄市行业或专业技能比赛奖项。

2.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河北省技术能手”“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3.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在省内或市内有重要影响。

所获奖励的主研人员或主要完成者是指国家级成果奖励排位在前十名、省级奖励排位在前八名、市级奖励排位在前五名者。与省、市科研院所合作获得奖励时,排位仅限区前三名完成者。同一成果实绩获多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时,按最高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计算一次。所获奖项和荣誉称号一般以六年时间为限(2016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当选区管拔尖人才已使用过的奖项和荣誉称号,下届推荐时不再使用。

三、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对象必须按程序严格把关。各乡(镇、区)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把关,符合条件者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党组织(或乡镇党委)审查后统一上报。

推荐选拔重点向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好、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社会影响力大、群众认可度高的基层一线优秀人才倾斜。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推荐选拔一批基层一线高层次优秀人才。要重视并组织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要注意从高技能人才和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中推荐,特别是对在全国、全省各类行业或专业比赛中获大奖并在实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以及获全国、全省荣誉称号确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要优先推荐。已入选区管拔尖人才的,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人才计划,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其他人才计划。不符合我区发展的落后产能产业一般不再推荐选拔。要加强协调,畅通渠道,一般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申报,也可按单位属地申报。

四、申报材料

1.推荐考察材料。各乡(镇、区)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对推荐对象逐人写出考察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并加盖党委或党组印章。

2.《石家庄市鹿泉区区管拔尖人才报批表》(见附件)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各单位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逐项填写,审核印证无误后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3.重要原件。对评选区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成果证书、重要论著、荣誉证书等材料,要随复印件一并报送,经区委人才办审验后退还。企业推荐人选需提供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对象还需开具社保、税务、安监、质监、环保以及单位四年来的效益情况证明(包括资产、产值、利税、利润等)。

4.复印件。复印件要突出重点,以近六年来的奖励、论著为主。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与评审无直接关系的证件、论著(如:聘书、学历职称证书、非正式出版物的著述等),均不作为参评材料,也不作为评审的参考材料。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对推荐对象上报复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

5.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并按申报材料目录、《石家庄市鹿泉区区管拔尖人才报批表》、推荐考察材料、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要按发证时间和发证机关级别排序)。

五、有关要求

2022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区委人才办(区委515房间),联系电话:82108528,8218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