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政策]关于加快建设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招商网 发布时间:2022-06-07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落实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设一批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联合攻关机制,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我市建设千亿元产业集群,实现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需求,以企业技术进步为导向,政府搭桥,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对重点新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定向跟踪研究,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积极抢占科技竞争制高点,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功能定位
本意见所指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指由我市地域内注册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或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链相关企业组建的,面向产业发展,以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整合相关的科技创新资源,围绕全产业链进行技术创新,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技术服务、人才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科技创新活动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
产业技术研究院以聚集产业技术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主导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技术集成,开发成套工艺技术、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提升产业竞争力;开展科技成果“二次开发”,组织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加快先进技术的转化应用和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分析检测、技术培训等服务;开展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产业技术进步路线图和产业发展规划,为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三)建设原则
1.坚持企业主导、政府引导。产业技术研究院必须是由产业链上“链主”或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组建的,根据市场需求,遵循市场规则和科研规律,由市、县两级政府共同支持引导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和运行。
2.坚持聚焦高端,突出重点。坚持以产业技术研发为重点,瞄准产业链、创新链的中高端,高标准遵选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着力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坚持有限目标和有所为有所不为。
3.坚持整合力量,开放创新。针对产业共性技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调动“产、学、研、用、资”各方力量,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实现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要素高度集成。
4.坚持公平公正、市场化运作。研究院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考核评估与后补助奖励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采取政府奖补、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政产学研联合共建,实行理事会决策、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
三、发展目标
每年新认定10-20家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到2025年,经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力争达到50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杀手锏产品100项、转化科技成果40项,使其成为我市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京津冀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
四、支持措施
(一)梳理我市主导产业的优势产业链,理清各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优势企业及“链主”企业,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支持“链主”或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优势企业、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
(二)制定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市科技局负责制定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认定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资格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从获得资格认定年度起,享受与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关的扶持政策。
(三)对于新认定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家给予20万元建设资金。
(四)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通过验收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对石家庄市经济贡献的绩效进行评价,每3年为1个评估周期,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研究院给予50万元的绩效后补助奖励。
(五)鼓励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经报备后,市科技局将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拟落户地政府分管领导、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考察论证,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六)支持省市两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围绕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攻关专项,对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优势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联合攻关项目进行支持,每年支持10个以上联合攻关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万左右的财政资金支持。
(七)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担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单位申报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攻关专项的,不受申报项目数量限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科技局负责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并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做好研究院年度考核和财政资金支持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办事流程。
(二)加大财政支持。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对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支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政策落实。市、县联手建立落实机制,确保支持政策逐项落实到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是辖区内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归口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研究院的培育、申报推蒂和管理工作,并出台相关政策为研究院建设、发展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